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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积分奖励规则
积分规则
· 用户注册为本网站会员,注册即送1000分积分奖励;
· 注册会员在本网站预订酒店、机票,按照实际订单金额(仅包括房费或机票费用,不含其它消费)可获得积分。
· 会员类型不同,获得积分也不同。会员类型分为普通会员、金牌贵宾、白金贵宾、钻石贵宾四种。普通会员
升级为金牌贵宾时需要使用3000积分兑换,当金牌贵宾达到10000积分时可以免费升级为白金贵宾、达到100000
积分时可以免费升级为钻石贵宾。
· 积分计算方法:
预订酒店:
普通会员: 积分=订单金额×2
金牌贵宾: 积分=订单金额×3
白金贵宾: 积分=订单金额×3.5
钻石贵宾: 积分=订单金额×4
预订机票:
普通会员: 积分=订单金额÷4×2
金牌贵宾: 积分=订单金额÷4×3
白金贵宾: 积分=订单金额÷4×3.5
钻石贵宾: 积分=订单金额÷4×4
积分有效期
· 积分永久有效。
积分扣除
· 如会员预订酒店不能入住,并且没有提前通知我们,除本次预订积分不能得到外,还将扣除本次订单如全部入住
的所得积分。
· 如会员预订机票后无故取消,除本次预订积分不能得到外,还将扣除本次订单损失金额×200的积分。
积分兑换
· 积分可以直接兑换现金,每100积分可兑换人民币一元;
· 积分可以直接消费,即抵扣酒店房费、机票票款、或酒店预付金,每100积分可折换人民币一元;
· 会员可自行决定申请积分兑换现金或消费;
· 积分达到或超过10000分的会员,可申请兑换现金;
· 积分兑换请拨打电话029-86698008进行申请。
积分说明
· 积分仅对本站会员有效,非会员不享受积分奖励;
· 如会员注册时间在入住酒店日期之后,不能累积该笔积分;
· 会员提交订单后,系统自动记录积分,但需要在该订单入住并离店后积分才会累积到相应会员名下;
· 通过网站预订时,必须以会员身份登录后预订方可积分,否则视为非会员预订;
· 通过电话预订时,必须告知我们工作人员您的会员身份后预订方可积分,否则视为非会员预订;
· 任何两个用户名下的积分都不能累加,不能转换,不能转让;
·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阳光旅行网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