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酒店返现金活动规则
活动升级啦!现在开始,参与“订酒店 返现金”活动更轻松了!
- 1、自2010年11月1日起,您只要通过阳光旅行网(www.sunnychina.com)以在线方式预订酒店,参与本活动所返的相应现金在您结账离店后即可返至您在阳光旅行网的“现金账户”中;
- 2、可用于网上支付团购频道的产品购买费用,如余额不足以支付全额团购费用,客户可以选择用信用卡补足差额。
- 3、升级活动期间,可随时申请提取您“现金账户”中的款项,而不受余额累计的限制。
活动说明:
- 1、本次活动是原“订酒店,返现金”活动的升级,除上述两规则发生变化外,原“订酒店,返现金”活动的其他规则仍然有效;
- 2、本次升级活动自2010年11月1日开始,活动结束日期将另行公布。
什么是“点评奖金”?
- 1、“点评奖金”是指您登录阳光旅行网(www.sunnychina.com)以在线方式预订酒店如约入住,并在结账离店后再次通过阳光旅行网(发送手机短信或登录阳光旅行网网站)对所入住酒店发表点评(入住感受)而获得的一种现金性质奖励。
- 2、您所获得的“点评奖金”由阳光旅行网提供,体现于您在阳光旅行网的“现金账户”中。
如何获得“点评奖金”?
- 1、“点评奖金”活动仅限通过在线方式预订酒店时方可参与;电话预订,预订后未能如约入住或未发表点评均无法获得“点评奖金”。
- 2、针对所预订酒店而发表的点评可通过短信或网络提交,且应在离店后的30天内发表完毕;逾期点评或经阳光旅行网审核未能通过的点评均无法获得“点评奖金”。
- 3、您发布的点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获得网站审核,并于审核当日短信通知结果;如审核通过,相应的“点评奖金”当日即可返到您在阳光旅行网的“现金账户”中。
- 4、为他人预订,且符合各项活动规则的,同样可以获得“点评奖金”。
- 5、“点评奖金”依据您实际入住的间夜数统计;每个间夜指的是1间房入住1天,入住时间不足1天(以酒店结算为准)的,不能算做一个间夜。因此,如您提前离店或延长入住时间,则“点评奖金”数额也将相应变化。
如何兑现“点评奖金”?
- 1、“点评奖金”体现于您在阳光旅行网的“现金账户”中,可用于网上支付团购频道的产品购买费用;当“现金账户”余额累计达到200元时,也可申请提取现金或充话费。
- 2、当使用“现金账户”余额购买团购产品时,如余额不足以支付全额团购费用,客户可以选择用信用卡补足差额。
- 3、“现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方式分为现金方式提取和手机话费充值方式提取;如选择现金方式提取,则相应款项将被汇至您指定的银行卡中;如选择手机话费充值方式提取,则相应数额的话费将充入您指定的手机号码。
- 4、提取后的现金或手机充值话费将在您登录会员管理系统提交相应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遇特殊情形相应顺延),返到您指定的银行卡或手机中。
- 5、每笔“点评奖金”的有效期为两年,自获得之日起算,逾期未提取的奖金视为您自愿放弃;阳光旅行网不再以任何方式支付相应款项。
- 6、不同“现金账户”下的余额不能合并。
关于老会员之前的积分
- 1、本“订酒店返现金”活动开始生效的同时(2010年5月15日),阳光旅行网原积分制度停止执行,酒店预订不再给予积分奖励。
- 2、您之前在阳光旅行网的积分按照每100分换1元的比例进行兑换,统一转换成现金存入您在阳光旅行网新生成的现金账户中,有效期从2010年5月15日起重新计算,过期日延长至2012年5月14日。


